| 鼓楼区卫生监督所从6月23日对辖区内游泳场馆负责人开放前卫生知识培训后,7月9日,又组织了对已经开放的12家游泳场馆卫生监督检查,按照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布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重点检查了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禁泳标志、“五病”调离制度上墙,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消毒制度落实、消毒记录登记、水质检测报告等。从检查的情况看,绝大部分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上墙,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齐全,拖鞋、毛巾按要求消毒,泳池水更换、余氯含量及水温测试、加氯量等记录完整,水质委托相关疾控机构定期检测。但也有一些游泳场馆主要是大宾馆饭店内部游泳馆考虑到美观协调因素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禁泳标志、“五病”调离制度未上墙,还有个别游泳场馆泳池、浸脚池余氯含量不达标,消毒记录登记不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等。
针对查出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分别予以具体情况具体指导:对大宾馆饭店内部游泳场馆卫生管理制度、禁泳标志上墙问题请店方按照店堂的统一布局来美观设计,将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和禁泳标志做成温馨提示标牌上墙;对消毒记录登记不规范的单位,逐项指导正确填写;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的单位,具体指导他们建立了卫生管理网络及泳池卫生管理流程,落实到人;对无健康证明上岗的单位,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无证从业人员待体检合格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再上岗。
炎炎夏日,泳馆消暑,卫生防病,最为重要。近期内,卫生监督所将对存在问题的游泳场馆再一次回头看,抓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游泳场馆卫生安全。 |